各学院、部门:
2017年寒假将近,需要办理因私出国(境)申请手续及出国签证开具在职收入证明的教职工,请抓紧于放假前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1。
1、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办理,已上交保管的护照、港澳台证件可按规定向人事处经办人领取。
2、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3)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持同意其因私出国(境)的审批表复印件至人事处办理出国签证证明。
3、学校中层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4)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已上交保管的护照、港澳台证件可按规定向党委组织部经办人领取。
4、为提高服务效率,人事处提供统一证明(见附件5)模版,可将自己个人有关签证所需的证明信息填入(随带U盘),至仓前行政楼706室办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28862861(黄老师)
党委组织部:28869735(谢老师)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2.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其他登记备案人员)
3.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非登记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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