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市人力社保局通知《关于选派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18】21号),根据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在国际、国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推进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选派杭州市“131”培养人选到国外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和合作研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学成后能回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入选2016、2017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或受资助的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有明确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和进修,同时进修单位有明确的接收意向函。我校名单如下:
我校2016年和2017年131资助名单如下:
序号 | 姓 名 | 学院 | 入选年份 | 入选层次 |
1 | 潘 毅 | 教育学院 | 2016年 | 一层次 |
2 | 李世军 | 材化学院 | 2016年 | 一层次 |
3 | 欧 荣 | 外国语学院 | 2016年 | 一层次 |
4 | 张杭君 | 电子竞技博彩 | 2016年 | 一层次 |
5 | 杨俊锋 | 教育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6 | 张 雯 | 外国语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7 | 孟一君 | 电子竞技博彩 | 2016年 2017年 | 二层次 一层次 |
8 | 王治国 | 教育学院心理研究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9 | 赵 立 | 教育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10 | 胡悦晗 | 人文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11 | 杨 明 | 体育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12 | 孙 哲 | 理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13 | 王才友 | 人文学院 | 2016年 | 三层次资助 |
14 | 陈 岗 | 经管学院 | 2016年 | 三层次资助 |
15 | 倪 君 | 电子竞技博彩 | 2016年 | 三层次资助 |
16 | 付淑琼 | 教育学院 | 2016年 | 三层次资助 |
17 | 王 强 | 教育学院 | 2017年 | 一层次 |
18 | 韩 征 | 理学院 | 2017年 | 一层次 |
19 | 徐晓玲 | 医学院 | 2017年 | 一层次 |
20 | 秦 诚 | 电子竞技博彩 | 2017年 | 二层次 |
21 | 曹 君 | 材化学院 | 2017年 | 二层次 |
22 | 冯学勤 | 弘丰中心 | 2017年 | 二层次 |
23 | 汤龙程 | 材化(有机硅) | 2017年 | 二层次 |
24 | 胡燕波 | 理学院 | 2017年 | 二层次 |
25 | 王劲松 | 经管学院 | 2017年 | 二层次 |
26 | 宋 杨 | 医学院 | 2017年 | 三层次资助 |
27 | 马强才 | 人文学院 | 2017年 | 三层次资助 |
28 | 李秀梅 | 国服学院 | 2017年 | 三层次资助 |
29 | 冯 晗 | 经管学院 | 2017年 | 三层次资助 |
(三)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BFT高级合格证书)。
(四)近5年来,未参加过市“131”或省“151”培养人选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
二、申请程序
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学院(部门)推荐,学院(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排序,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审核并排序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拟出国人员填写《市“131”培养人选出国(境)培训项目预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送学院(部门)。
(二)各位老师于6月8日前将《推荐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市“131”培养人选出国(境)培训项目预申请表》一式3份、BFT高级合格证书、进修机构接收意向函复印件和汇总表的纸质稿送至院办,相关电子材料发至sky5327@163.com。
(三)学校进行审核排序,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四)市人力社保局进行综合审议,确定进修(培训)人员和项目,通知有关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企业的培养人选。
(五)报经市政府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审定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应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或知名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培训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定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的培养人选务必安排好工作,提前参加BFT考试并与进修机构对接沟通,尽快取得BFT高级合格证书、进修机构接收意向函,确保申报及选派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经批准派出进修的人员,出国前须填写《出国(境)研修审批表》,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明确承诺履行按期回校服务的义务,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应包括不延长进修期限、不改变进修性质、按期回校工作至少5年等内容。
(三)派出人员进修期满回国后,应撰写进修情况书面报告,分别报学校和市人力社保局,作为对其进行考核和进一步培养、资助的重要依据。
(四)派出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回校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偿还相应的出国进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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