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实验室工作量编制测算统计上报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设备范围: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完验收入库手续,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的管理与使用效益。使用时间不足1年的新购大型仪器设备不参加考核,但需填报数据。(附件1:截止2020年9月30日1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2、时间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考核方法
1.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分为自查、学院核查和考核、学校复核三个阶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具体内容分为日常管理、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与项目、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等六个部分。每部分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总分由六个部分加权计算得出。
2.自查由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人负责。主要任务是对所负责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请各设备使用管理人根据《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填写说明》(附件5),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附件2)和《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汇总表》(附件3),做好材料收集整理,按时将填报数据报学院考核小组;
3. 学院成立由院主管领导、相关设备管理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核查和考核;
主要任务是对本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每台仪器设备自查所填报的各项数据,按要求进行逐台逐项核定、评分和考核;按照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推荐1-2个优秀机组。
三、工作要求
在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以《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日志》中记录的机时为准,要求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日期、工作内容、使用情况、使用机时等内容务必记录完整,不得虚报、漏报、瞒报。
学校将对相关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进行抽查。考核结果将作为设备管理绩效管理依据,并在今后的设备购置经费预算中给予倾斜,对使用效能差的设备或将进行二次调配。
四、考核数据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位老师于12月1日前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李艳(慎园15-514,28861071,hainingliyan@163.com)
该数据将作为2020年度实验室工作量编制测算重要组成部分,请高度重视,认真核准数据后准时报送。
附件1:截止2020年9月30日1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学院大仪考核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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